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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放射性药品研发申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改革完善放射性药品审评审批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有关意见按照《意见反馈表》格式要求反馈至电子邮箱hxypc@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改革完善放射性药品审评审批管理意见反馈”。
附件:1.国家药监局关于改革完善放射性药品审评审批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国家药监局关于改革完善放射性药品审评审批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