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山东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于8月1日期施行,适用于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药包材生产、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该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药包材管理,提高药包材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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