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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聚维酮K90、聚维酮K25、氯化锌、大豆油(供注射用)、阿拉伯胶等11个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其中3个标准草案为首次公示,公示期三个月;另8个标准草案为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国家药典委要求有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及时到其官网(https://www.chp.org.cn)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去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去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国家药典委通讯地址。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陈蕾、朱冉
电话:010-67079566、67079581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公示标准目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