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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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第146号),我中心组织起草了《药用辅料登记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和《药包材登记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6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我中心。
联 系 人:鞠梦琪
联系邮箱:jumq@cde.org.cn
药审中心
2018年6月5日
附件: 1. 药用辅料登记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