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按照《意见反馈表》格式要求反馈至电子邮箱yaopinjianguan-2@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意见反馈”。 附件:1.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2023/12/14
2024/01/01
2024/02/04
2024/09/14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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