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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8个药用辅料标准草案,包括碳酸镁、氧化镁、糊精、轻质氧化镁、重质碳酸镁、轻质碳酸镁、磷酸氢二铵、硫酸鱼精蛋白等,公示期均为三个月。
国家药典要求有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及时到其官网(https://www.chp.org.cn)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去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去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国家药典委通讯地址。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陈蕾、朱冉
电话:010-67079566、67079581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附件: 硫酸鱼精蛋白辅料标准草案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