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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在仿制药上市申请审评时同步解决专利纠纷。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及仿制药申请人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设置法律文书提交模块。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仿制药申请人可直接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提交“设置等待期申请书”、受理通知书、判决书、决定书或和解书等,无需再通过公文进行提交。对于提交了相关资料的品种,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及仿制药申请人可直接在“申请人之窗”中查看进度及处理结果。
此前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仿制药申请人已通过公文形式提交资料,且相关仿制药尚未完成审评的,为方便查看后续处理进度及处理结果,请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仿制药申请人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中再次进行提交。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