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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我协会获得中国标准化协会颁发的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证书(证书编号:GPAS-PJ-01-2024002),评价结果表明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符合国家标准GB/T 20004.1—2016的要求。据悉,我协会是第二家通过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社会团体。
为促进我国团体标准优质健康发展,营造团体标准化良好发展的环境,中国标准化协会牵头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我协会自愿申请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并于今年7月12日接受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组织的现场评价考核。评价组专家依据《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实施规则》,采用询问、操作演示、结果复核、查阅资料或报告记录、调查统计等方法,完成了对我协会的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经评定和公示,近日向我协会颁发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证书。
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是市场化第三方评价,评价结果科学、客观、公正,是促进和提升社会团体标准化水平的有效手段,也是社会团体具备高质量团体标准供给能力的良好表征。根据《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要求,由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的社会团体制定和发布的团体标准,可以采信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此次协会顺利通过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得益于协会标准委员会主任、全体委员及各会员单位的鼎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此表示感谢!下一步,协会将发挥团体标准化工作优势,严格按照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工作要求,为行业制修订客观公正的团体标准,助力中国团体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