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传统的、以成本和市场供求为基础的药品定价方法外,我国将引入国际药品价格比较法,以合理制定原研药品价格,为我国医药工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这是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在6月29日于青岛举行的第31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上透露的消息。
宋大才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重点开展了国际药品价格比较研究工作,分析了在我国,特别是在我国大陆生产流通的一些外资药品的国际价格,以及这些原研药品和我国仿制药品之间的价差。数据显示,外资原研药品在我国大陆销售的价格处于国际中间偏高状态,而我国仿制药品总体价格则低于国际中间价格水平,原研药品和仿制药品的价差比国际平均水平略高。“我们正在考虑完善药品定价方法,特别是引入国际药品价格比较,通过全面调查一些药品在主流国家和周边国家的市场销售情况,来合理地制定我国原研药品价格,同时减少原研制药和仿制药的价差,为我国医药工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宋大才说。
此外,据宋大才透露,国家发改委还在考虑尽快研究实施药品价格扶持政策。“对那些创新药物和质量水平高的药品,采用价格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宋大才表示,“我们要研究建立以客观指标评价为主体的、新的定价资格的认证体系,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鼓励我国药品研发创新和质量提升,促进我国医药行业结构调整和提高,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
对于社会关注度极高的药价虚高问题,宋大才表示,国家发改委将研究实施或者研究试点药价形成机制,逐步建立起政府间接掌控、医保控制费用、市场决定价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医保控费的作用,引导药品市场价格合理形成,推动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药价虚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