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今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会保持基本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
此外,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并根据相关规定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列入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记录。在药品价格改革后,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打高价售药等10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