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儿童安全包装是指儿童用药和成人用药的某些品种(如心脑血管治疗用药、高血压治疗用药、精神类用药等),采用儿童不易轻松打开、撕开的包装形式,防止儿童误服,避免造成伤害。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药品市场95%以上药品不具备儿童药品包装功能,并且我国目前也尚未建立独立的儿童安全包装的标准和法规。
3月4日,在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中国医药行业24家协(学)会共同举办的2013年第五届“声音·责任”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中国医药包装协会提议,应将药品儿童安全包装立法。
该协会透露,我国现有药品市场中几乎95%以上的药品不具备儿童药品包装的功能,其安全提示一般只体现在简单的文字说明上;在药瓶瓶口安全设计上,只有极其个别的保健药品(例如维生素、鲨精等)和儿童止咳类药剂产品具有;泡罩包装的片剂、胶囊产品不具有安全包装。一些进口药品厂商,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也会忽略药品儿童安全包装。
每年3-5万儿童因药物中毒就医
据2011年中国医药包装协会收集的国内现有的研究资料及从北京和上海两地医院收集的数据,粗略估计:我国每年儿童(年龄小于15岁)因药物中毒而就医的患者约为3至5万,其中还不包括中毒但未去医院就诊的人数。
从药理学及毒理学来看,儿童因为机体发育尚未成熟,药物在体内代谢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致使一些药品不适用于儿童。但一些药品的色彩、形状以及甜味的糖衣对不懂事的孩子来说,有一种很大的诱惑,小儿好奇、无知,自己打开药物或有毒物品包装误食后,会造成一定的伤害,并可能留下后遗症。
根据一些资料估算每年因药物中毒而死亡的儿童约有2千到3千名,因药物中毒而留有后遗症或致残的儿童约有3千到4千名。每年用在处理及治疗这些患者的费用约2亿到3亿。
40%儿童偷吃过药物
资料显示,有医生对数位1-3岁儿童家长进行调查后,发现竟有40%的儿童曾偷吃过药物。为防止儿童开启的安全药品包装,欧美国家非常重视,依据世界卫生组织及国外文献,在1970年代就注意到这个议题,在1974年立法强制所有的口服药采取防止儿童开启的安全包装,至今已经施行了二十年之久。
世界卫生组织在“儿童和青少年伤害预防,世界卫生组织(WHO)行动计划2006-2015”报告中指出,法律和其它形式的规章已被证明是预防伤害较为有力的机制之一。依据世界卫生组织及国外文献,在强制要求对药品和有毒物质生产商提供儿童防护式包装的国家中,儿童因药物中毒而就医的人数都有大幅的下降。
2011年4月底公布的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0~14岁人口为2.2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6.6%。据全国妇联2011年统计,全国留守儿童人数约为5800万,多数集中在中西部人口大省,其中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超过4000万,留守儿童占全部农村儿童总数的28.29%,80%以上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监护和亲友临时监护。监护责任不落实、缺乏防范意识,农村留守儿童更容易受到意外伤害。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介绍,现在一些家长已经有一定的防范措施,如把药品放在孩子够不着的地方、不当着孩子的面吃药以防模仿等等,但这些措施都还不够。药品儿童安全包装才是降低儿童误吞药品的根本途径。
“我国药品应采用立法的方式,强制要求药品包装要有儿童保护功能,体现国家对儿童权益的重视和保护。”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2012年《药品儿童安全包装立法建议调研》结果显示,在我国生产、使用儿童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与工业已十分成熟,除了一些欧美儿童安全包装的生产企业在中国已经设厂,我国本地也有不少企业已具备儿童安全包装的生产能力。
因此,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建议:政府部门应牵头尽快开展我国药品儿童安全包装立法工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我国儿童误服药品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