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服务热线
010-6226-7180
各有关会员单位:
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印发《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15年7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又发布了《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用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015年第40号通告),该指导原则旨在规范和指导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用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工作,保障研究质量,确保药品安全。请各有关会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同时,请会员单位将《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用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和《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附 件:关于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用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药包协字【2015】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