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呼之欲出。
5月17日,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征求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并就《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试行)》、《广东省基本药物交易规则(试行)》、《广东省药品交易采购与配送规则(试行)》等五个相关文件挂网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称,广东省将充分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创建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打造“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的药品交易新模式,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切实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通知及相关文件一经挂网,立刻引发行业强烈关注。
优待低价品种
在挂网公开征求意见的5个文件中,《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试行)》、《广东省基本药物交易规则(试行)》无疑最受业界关注,前者对应的是业内传统的大招标,后者对应的则是基本药物招标。从文件中不难看出,无论是大招标还是基药招标,其交易规则基本相似。
网上竞价最主要的是天花板价格的制定,即文件中所称“入市价”。根据文件,工作机构采集同一药品不同厂家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价格、在物价部门备案的出厂(口岸)价格和广东现行采购价等数据,作为入市价制定依据,并公开价格采集信息。
同厂家同一品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中标价格(竞价品种分组后为独家生产的品规取全国最低中标价格)与广东省2009年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两者之间取低值作为入市价。
没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价和广东现行采购价的品种,若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其他含量规格的品种有入市价,以最小规格为代表品,按差比价原则计算该规格的入市价;若没有同生产企业的,则以同质量层次、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生产企业其他含量规格的品种(厂家最多的规格,如厂家数相同,则选最小规格)的最高限价按差比价原则计算该品种入市价(未明确有效成分含量或规格的中成药除外)。
值得关注的是,低价品种在两类招标中均受到优待。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试行)》,低价药品和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属政府定价的,以政府最高零售价扣除最新顺加差率后的价格作为入市价;入市价即为交易价,不竞价,不议价,由医疗机构直接遴选生产厂家和品规,实行网上交易。被列入《广东省2013年基本药物低价药品目录》的产品同样如此。
令业界欣慰的是,较之以前大招标或者基药招标少则一年、多则三五年的周期,广东省第三方交易电子平台显得开放和包容。文件规定,无论是新取得生产批件的药品,还是基药,均可随时报名。这无疑给新药,尤其是创新药尽快进入医疗机构提供了良好的机会。不仅如此,交易平台按月对每个品规或按联合体采购量进行汇总,开展下一轮网上竞价。
剑指降低药价
文件规定,大招标中的医保品种和基药招标中低价目录以外的产品,均采用联合采购、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的形式。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单位的临床需求,按广东省卫生厅相关要求进行遴选,遴选时只能选择拟使用的剂型规格,不能直接选择生产厂家。
文件提供两种联合采购方式由各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一是交易平台按品规汇总进行团购。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填报本单位遴选品规的采购量,交易平台每个月自动按品规汇总全省医疗机构上报的采购量,并向企业公布汇总的采购量。二是医疗机构自主联合进行团购。由医疗机构自主组成联合体,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填报本单位遴选品规的采购量,交易平台按联合体汇总上报采购量,并向企业公布汇总的采购量。
文件强调,生产企业根据交易平台汇总的采购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报价最低的为交易品种。报价共分3次,在一天内完成,第一次不报价的不能参加后续报价。修改报价时要求后一次报价比前一次低。
“根据规定,每次报价结束后,交易平台自动提示每个厂家的报价名次,但厂家只能看到本厂家的名次,加上‘报价最低的为交易品种’这一规定,迫使厂家为了中标自觉主动地降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说。显然,在以降低药价为目的的网上交易中,“唯低价是取”依旧是核心做法。
这一做法还体现在基药品种的交易规则中。根据文件,基药品种竞价没有质量分层,将继续采用“双信封”评审制度,即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综合评审。其规则是:经济技术标10分,由交易平台据企业资料审核情况录入,结果自动计分。其中,GMP资质认证情况占3分、基本药物临床覆盖率占4分、出厂价格备案占3分,根据同组各品规的报价情况计算价格分(价格分=90×同组最低报价/该品种报价),加上前一标段经济技术标得分,选获最高分的为交易品种,综合得分相同的取价低者。显然,在这一竞价过程中,价格占据了绝对的分值,价格越低,分数就越高。
引发行业热议
“广东的药品交易规则恐怕会颠覆目前的医药购销格局。”西藏德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广策表示,网上竞价“最要命”,是安徽低价模式的电子化。“广东是全国用药第一大省,具有标杆意义,行业大洗牌即将开始。”
民生证券分析师李平祝则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产品品类上。他认为,广东新模式对于竞争性品种太过苛刻。普药品种,不管是基药还是非基药,其价格压力都比较大。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品种,在非基药模式中不受影响。但是基药市场对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品种不区别对待,这一点和之前其他省份的做法相同。事实上,只有原研药、独家品种仍然不会受到影响。
李平祝的观点得到了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合伙人王宏志的赞同。他表示,在竞价过程中,医保目录品种是按专利、原研、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含差别定价)、GMP认证5类进行质量层次划分并分组。“这种质量分层,意味着对外企原研药的价格保护依旧存在。”王宏志表示。
不过,针对广东省希望“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切实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的目的,王宏志认为在利益机制尚未理顺的情况下,现有的药品交易规则很难让买卖双方有议价的动力。
“根据文件,政府只是搭建了一个医疗机构和制药企业直接议价的平台,并没有规定医疗机构到底按照什么规则来销售药品,这就使得谈判双方都没有议价的动力。从医疗机构来看,如果是顺价加成,药价越高其获得的利益就越大,越议价自己就越吃亏;如果是零差率销售,则药品价格高低与自己利益毫无关系,也就缺乏议价动力。而对于制药企业来说,巴不得药价越高越好。”王宏志说。
王宏志强调,除非交易规则明确了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最高限价,且规定购进价与最高限价中的价差归医疗机构所有,否则很难调动医疗机构议价的积极性。“如果核心问题没有解决,其他规则就都是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