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13年9月25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包装材料与药用辅料检定所发布了《关于药包材注册审评技术咨询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全文转发各会员单位。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全文如下:
关于药包材注册审评技术咨询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年09月25日 发布
各有关单位:
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包装材料与药用辅料检定所(以下简称:包材所)承担药包材注册技术审评工作。为加强管理,规范药包材注册资料的技术审评,提高技术审评工作效率,促进药包材行业发展,现将各有关单位与包材所交流沟通的渠道通知如下:
一、 往来公函:申请人有重大事项需要申请或告知包材所时(例如申请修改注册文件信息、延期申请等),应该以公函的形式报告,包材所经研究后将给予认可或以公函的形式回复。
二、公开咨询:中检院综合业务处自2012年4月6日起,在每月第一个周五下午设置公开业务咨询日(遇节假日顺延)。咨询时间为14:00-16:00,咨询地点在中检院多功能厅,届时包材所相关技术人员将现场解答申请人关于药包材技术审评和检验检测方面的问题。
三、状态查询:在中检院网站“检务公开”栏目下设有“药包材注册审评”,申请人可用受理号和核对码查询本单位已提交注册资料的技术审评状态。
四、邮件交流:包材所设立了公开的电子信箱:ybczc@nifdc.org.cn,申请人可通过发送邮件进行一般性问题的咨询,包材所将各种问题收集整理后,对集中的热点问题公开统一回复。
以上要求自2013年9月24日施行。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包装材料与药用辅料检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