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强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监管。
按照有关规定,食用明胶作为食品添加剂可以用于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但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食用明胶的适用食品种类和使用量的规定要求。我国已将工业明胶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在食品中使用工业明胶属于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总局要求,各地要对涉及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食品的企业、经营者、餐饮单位等,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逐一排查风险隐患,督促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销售记录、产品出厂检验和索证索票等各项规定。
国家总局强调,各地要对企业生产和市场销售的食用明胶,以及生产加工使用明胶的重点食品,全部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检测产品中的铬含量。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