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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多发性骨髓瘤药物临床试验中应用微小残留病的技术指导原则》《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经口吸入制剂仿制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3个技术指导原则。
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研发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新的治疗手段进一步延长了肿瘤患者的生存期,恶性肿瘤呈现慢病化趋势,这使得肿瘤患者对于药物的安全性、治疗体验和生存质量,以及肿瘤受试者在临床试验中的体验都有了更高的期望。新药研发应该以为患者提供更优(更有效、更安全或更便利等)的治疗选择作为最高目标。以患者为核心的抗肿瘤药物研发的理念,不仅仅体现在对患者的需求、反馈信息的收集、分析方法学的完善,而是从确定研发方向,到开展临床试验,都应该贯彻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理念,开展以患者为核心的药物研发,从而实现新药研发的根本价值——解决临床需求,实现患者获益的最大化。因此,《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将从患者需求的角度出发,对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发提出建议,以期指导申请人在研发过程中,落实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患者为核心的研发理念;为促进抗肿瘤药科学有序地开发,提供参考。该指导原则不包含对于具体方法学的讨论。后续,我国也将参与 ICH 相关议题和指南的讨论和制修订工作,指导研究和开发药物研发过程中与患者评估有关的工具和方法学。
多发性骨髓瘤(MM)是一种克隆浆细胞异常增殖的血液系统恶性疾病,多发于老年人,目前仍无法治愈。随着多种作用机制新药的批准,MM的治疗模式逐渐发生变化,新型药物大大提高了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的缓解深度。原有传统疗效评估标准,很难有效反映缓解深度的变化。微小残留病(MRD)通常在患者达到完全缓解(CR)的基础上进行检测,可在低于传统形态学检测多个数量级下检测恶性肿瘤是否持续存在。MRD是肿瘤负荷的常用指标,可反映患者对治疗的反应,也可用作评估患者未来复发风险的预后工具。多项研究表明,在获得完全缓解的患者中,MRD转阴与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密切相关,这使得使用MRD作为潜在替代终点以加速药物开发更受关注。《多发性骨髓瘤药物临床试验中应用微小残留病的技术指导原则》针对在我国研发的MM新药,对临床研究,尤其是关键性注册临床研究中进行MRD检测提出观点和建议,供药物研发的申请人和研究者参考。有关MM新药临床研究计划和具体设计、MRD检测的方法学细节、伴随诊断研发的具体要求等内容,未被涵盖于该技术指导原则的范畴。另外,应用本技术指导原则时,还请同时参考ICH和其他国内外已发布的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基于临床治疗的需要,经口吸入制剂包括多种不同剂型,且递药系统复杂。临床用药人群的年龄跨度较大,躯体状态及适宜给药方式也有差别。因此,经口吸入制剂仿制药的评价要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2020年12月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经口吸入制剂仿制药生物等效性研究指导原则》,对经口吸入制剂仿制药的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提出要求。对于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经口吸入制剂仿制药,除了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之外,参照药品审评中心于2020年10月发布的《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药品临床技术要求》,因难以获得原研药品完整临床试验数据,可能影响对原研药品进行充分临床评价,故通常需开展必要的临床试验以支持仿制药用于中国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因此,新发布的《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经口吸入制剂仿制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在此基础上,对经口吸入制剂仿制药开展“以支持仿制药用于中国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为目的的临床试验的实施条件和设计要点提出建议,供研发企业及临床研究单位参考。该指导原则适用于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经口吸入制剂仿制药,包括3类(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也包括一部分5.2类(境外上市的仿制药品);适用于针对支气管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阻肺)而开发的特定药理作用机制的单方和复方经口吸入制剂仿制药。特定药理作用机制的药物包括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短效 β2 受体激动剂、长效 β2 受体激动剂、短效抗胆碱药物、长效抗胆碱药物;适用的经口吸入制剂剂型主要包括吸入气雾剂、吸入粉雾剂、吸入喷雾剂、吸入液体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