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公布基本药物定点生产第一批试点品种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定点生产试点的通知》提出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先期选择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化学药品种实行定点生产试点。第一批试点品种清单包括麦角新碱、去乙酰毛花苷、普鲁卡因胺、洛贝林、多巴酚丁胺注射液和氨苯砜片6个化药品种。
据了解,对于试行定点生产的品种,各地将不再单独进行基本药物招标,而是采取政府定价管理。在试点品种名单确定后,上述4部门将共同制定招标选择定点生产企业的标准和规则,每个试点品种的定点生产企业原则上为2家,定点生产企业招标每2年1次,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统一的采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