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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明确要求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
《办法》共6章42条,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除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压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之外,还明确了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和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尤其是在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方面,考虑用药安全风险和线上线下一致性管理要求,明确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并明确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意在强调“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
该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