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服务热线
010-6226-7180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儿童用药沟通交流中Ⅰ类会议申请及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告
为研究解决提高儿童用药沟通交流质量与效率的可行策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和《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通告2020年第48号)制度框架内,进一步细化了儿童用药沟通交流中I类会议申请及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儿童用药沟通交流中I类会议申请及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自2023年4月18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儿童用药沟通交流中I类会议申请及管理工作细则.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