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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沟通交流申请资料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沟通交流质量和效率,根据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局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结合沟通交流工作实际和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收集的问题反馈,药审中心深入研究推进提升沟通交流质量的工作,进一步加大创新研发支持力度,强化对申请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分别制定了中药和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沟通交流申请资料要求》,以指导注册申请人与与中心更高效的沟通。现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
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截止到9月30日。
《中药沟通交流会议资料要求》的意见请邮件反馈至:侯晨晨houchch@cde.org.cn;
《化药生物制品I类会议资料要求》的意见请邮件反馈至:胡文娟huwj@cde.org.cn;
《化药生物制品II类会议资料要求》的意见请邮件反馈至:翟云zhaiy@cde.org.cn;
《化药生物制品III类会议资料要求》的意见请邮件反馈至:赵晨阳zhaochy@cde.org.cn;
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附件:1.中药沟通交流会议资料要求
2.化药生物制品I类会议资料要求
3.化药生物制品II类会议资料要求
4.化药生物制品III类会议资料要求
5.征求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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