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规划纲要拟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着力解决“办什么、办在哪、办多少、办多大”四个问题,以实现2020年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张的目标。
据悉,2013年,我国有医疗卫生机构97.44万个,卫生人员979万名。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55张,执业(助理)医师2.06名,注册护士2.05名。
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50万人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在地市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万~200万人设置1~2个地市办综合性医院,可根据需要设置地市办专科医院。在省级区域划分片区、按需求每1000万人规划设置1~2个省办综合性医院,可根据需要设置省办专科医院。
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建议到2020年,我国千人口床位数从目前的4.55张提高到6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医护比达到11.25。同时明确,公立医疗服务体系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按照公立医疗服务体系承担70%的服务量来确定公立医疗服务体系与非公立医院之间的资源比例关系。